福泰补充团体医疗保险(B款)

福泰补充团体医疗保险(B款)

保障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且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组织。组织团体中已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产品特色:在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对于被保险人在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机构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就诊而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对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赔偿后的剩余部分,保险人按本合同关于保险金、免赔额和补偿比例等的有关约定,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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